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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关于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违反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违法违纪行为

编号:2024121016043190974浏览数:133

姓名

刘康裕

留言时间

2024-12-10 16:04:31

留言内容

12.3日向国家信访局提交信访材料,12.5日丹东市信访局转至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理,12.10日,被检举单位丹东市中心医院要家属签署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送达签收回执家属才得知,丹东市卫健委将信访人举报材料直接转给被检举单位及被检举人、泄漏检举材料内容!且丹东市卫健委未依法受理立案调查!对于信访人提交的举报材料因为医疗部张部长干预,拒绝立案调查丹东中心医院神经三医生田威娜伪造篡改病历的事实!敷衍信访人卫健委的调查只是口头上询问改没改病历,被调查人说没改,调查就结束了!现在丹东市卫健委又泄漏检举人检举材料、直接转给被检举单位及被检举人!存在包庇、渎职行为!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01-17 14:09:45

回复内容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
您的问题,建议您向所在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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