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02523373296285浏览数:19
李爽
2024-10-25 23:37:32
你好,辽宁省育儿假孩子三周岁前,每年提供10天,共计30天,我孩子是2021年11月中旬出生。现单位第一年十天不给,我开始维权,获得之后,孩子第一个周岁已经过去了。从2023年才开始发放10天,2024年公司要求,发放天数按照一年12个月共计10天发放,到三周岁为止,意味着今年孩子11月中旬,截至到三周岁前,我只有九天,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发放按照自然年,我会第三年少一天,现在三十天的育儿假,只能给我19天,我的诉求是能否追回第一年不给的10天育儿假,和追回第三天少发放的一天。见民生解决问题的卫健委之前帮我解决过此类问题。结果单位很信服,麻烦帮我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已处理
2024-11-05 1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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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