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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编号:2024061119464081928浏览数:17

姓名

邝光亮

留言时间

2024-06-11 19:46:40

留言内容

您好老师,请问一下5月7日总局发“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公告中第一点写的是右美沙芬,是指右美沙芬单方制剂吗?还是包含有什么?右美沙芬复方制剂应该不属此公告范围之内吧?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6-14 16:18:22

回复内容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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