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71113375957766浏览数:392
郑佳宁
2024-07-11 13:37:59
本人为在职教师,孩子三周岁之内是否可以休育儿假?当地教育局相关部门回复说没有接收过育儿假的文件。
已处理
2024-07-19 14:51:26
根据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后的《辽宁省人口与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第十九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法规,由省人大修正。育儿假是给予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的育儿待遇,与学校寒暑假并非同一类假期。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