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 > 主任信箱 > 主任详情

留言详情

关于辽宁省沈阳市2024年产假咨询

编号:2024022114545713726浏览数:169

姓名

赵硕

留言时间

2024-02-21 14:54:57

留言内容

请问2024年辽宁省沈阳市职工产假是多少天,剖宫产是否在原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依据文件是哪个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2-22 14:55:00

回复内容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根据《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八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日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日;难产的,增加产假15日。”《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回复点评
我的意见
*
查询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