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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鞍山中心医院骨科鲍某嫖娼

编号:2024062800364988897浏览数:4173

姓名

宋金凤

留言时间

2024-06-28 00:36:49

留言内容

检举信 我实名举报鞍山市中心医院骨科鲍医生 (电话15998652551、15714125200)从2018年至今多次与我发生嫖娼违法违纪行为。因系卖淫嫖娼关系。他从未向我透露过真实姓名。从支付宝查得他叫鲍某源。 事情经过:2018年初,鲍某在微信附近人上问我是否可以以每次500元的嫖资发生性交易,多次要求后我同意了。他引导我来到他当时住所:辽阳市白塔区“左岸新城”小区,接我上楼后与我发生性关系。2018年至今共发生有偿性交易十余次,累计嫖资6000余元。其间要求我穿护士和圣诞的情趣内衣,过程中他让我装作他大连学校同学来释放他的淫欲。并给录制视频,我挡脸拒绝,他就打我。后几次他又用双头震动棒蹂躏我下体,让我造成严重阴道和输卵管炎症,致使我在2019年10月造成宫外孕,在辽阳市第三医院手术(病例可查)。 几年来,鲍某无间断用微信(网名Dr~小号)、支付宝、手机短信多种通信工具骚扰威胁我。并在2023年10月威胁说,如果我不同意出来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把之前他 嫖娼过程中强迫给我录制的穿着圣诞情趣内衣女上位视频公之于众。我无奈之下被他带到辽阳东都电影院被强行猥亵蹂躏,之后他开车(黑色皇冠SUV)把我拉到一处烂尾楼,让我上后排给他口交。事后放我回家。 2024年4月许,他又威胁我,让我与其视频,过程中要求我裸聊,这次我怕再给我拍照片,所以拒绝了。 鲍某系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如此卑劣的行为是国法党纪行规所难容。也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之相关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医疗队伍中不清除此害群之马,难以平民愤。此检举材料将一并向辽宁省卫生厅、鞍山市卫生局、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本人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如有虚假诽谤,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6-28 09:51:41

回复内容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您的问题,不属我委职责范畴,建议您向属地公安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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