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92514582761757浏览数:234
张雯琪
2024-09-25 14:58:27
老人于今年4月在大连市去世,在大连医院开据的死亡证明,其女为鞍山市发改委公职人员,私自联系,于今年7月31日,在补开手续不齐全的前提下,没有在原医院,也没有死亡证明领取人授权书,在鞍山当地一家社区医院,补开了一张死亡证明,补开的死亡证明上签字的医生,在补开当日处于休息的状态,事后联系当地医院,院领导表示,是经铁东区卫健委曾静(音译)指示。事后拨打鞍山市卫健委咨询,鞍山市卫健委表示应询问大连市卫健委,大连市卫健委明确指出,首先应在原过世医院补开,其次补开需经领人本人或者出具经领人授权书方可。作为当事人,我万分震惊!在当今公平民主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下,竟然还有如此徇私枉法之事存在。我作为当事人恳请辽宁省卫健委领导,重视此事,调查落实,严查此事!还百姓一片蓝天,还社会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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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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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