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50319535082037浏览数:358
李力
2023-05-03 19:53:50
尊敬的省卫健委相关领导: 您好,我是大连市中心医院2020级全科基地的住培学院,我叫李力,我的身份属于单位送陪人员。今年是我规培的第3年,规培期间我认真努力,无违纪行为,各项考核成绩也是优秀,我的规培医院管理严格,老师们教导的也很好,我以为到2023年5月我参加考试,到2023年8月30日我轮转结束后,我会顺利结业。 可是在我规培的第2年,我发现我怀孕了,这是我和我爱人的第一个孩子,我们想留下他,但要休产假,我又担心会耽误我的学习,影响我毕业,于是我查阅了我们省里下发的住培管理条例和历年的结业考核报名通知,也询问了市中心医院的管理老师,当时的政策提示,请假是需要顺延的,但每年的结业考试规定都提示,只要在考试当年年底(也就是12月31日前)完成轮转课程,就可以参加当年考试。所以从8月到年底,我还有4个月的时间可以完成顺延的课程,于是,我请了3个月产假,当时的想法是我有4个月的时间,我就请3个月,剩下的1个月留下,应对突发状况。 3个月过后,我还像往常一样,正常轮转。可是到今年考试报名时,我接到中心医院住培办通知,说我不能参加今年的考试,因为省里出了《结业考核报名通知》,通知中要求,必须于2023年8月底完成轮转的才能参加考试。接到通知我当时一愣,拜托中心医院住培办的主任向省里申请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参加考试,住培办主任回复说省里不同意。想到我是单位人,不考试就不考试吧,我轮转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等明年考试也是一样的,既然是统一安排,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但就在前几天,我才无意中知道,不参加考试是不能结业的,执业证就不能转回原单位,也就是说,我至少得等到明年6月参加考试合格以后,才能正式回到原单位工作。 领导,这一系列的政策下来,意味着,我就请了3个月假,但得让我延期1年,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我想了想,问题就出在了这个《结业考核报名通知》上,规培分两类人,研究生、单位(社会)人。研究生的正常轮转课程结束在6月底,而单位(社会)人的正常轮转课程是在8月底,而《结业考核报名通知》中要求8月底前完成轮转课程的才能参加考试,意思是研究生有2个月请假时间,而我们单位人,就连15天假都不能请,这是不是太苛刻了呢。我们国家是个开明的国家,在新旧法衔接过程中,适用“从旧兼有利”原则,那我们是不是应该遵循老人用老办法,新人用新办法呢。 在此,我想请求您,参加今年的考试可能来不及了(5.7考试),但能否不用延期到明年呢。 盼回复!
已处理
2023-05-05 09:51:17
你好,临床轮转结束后可以将执业资质转回原单位。住培基地已将国家、省、市住培考试政策和各项管理要求向您进行解释说明,不明事宜可向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