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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中心医院骨科医生赵元杰严重违规违法申请查处

编号:2024031620425633457浏览数:965

姓名

王桂春

留言时间

2024-03-16 20:42:56

留言内容

您好省卫健委1 申请病例伪造书。2申请调查与处罚庄河市中心医院医生赵元杰伪造吴楠全部医治病例,篡改隐匿病例,报复患者行为。3庄河市卫健局不要在回复已走司法途径,推诿扯皮,拖延时间,能有所作为。(我找你们立案书面答复让我起诉,我起诉你们又不予配合。) 2014年我女儿因全身被大棚卷帘机绞伤在庄河市中心医院住院11天。除了打吊瓶,还打错了药。医生在岗一小时、脱岗9天,没有医治任何一个伤情,全身16项伤情,隐瞒11项病情,诊4项病情,伪造全部医治与查房病例。 当年外伤10余项:1头骨前骨裂2颈椎错位3左手小指断筋4左腿胫骨骨折5左腿腓骨骨折6左腿胫骨腓骨撕脱骨折7左腿后交叉韧带断裂8左腿半月板损伤9左腿其他四条韧带损伤10膕肌损伤11双眼结膜充血12腹部损伤等。 医院检查出的有:1 左腿胫骨骨折2左腿腓骨骨折3左腿胫骨腓骨撕脱骨折4左腿后交叉韧带断裂5左腿半月板损伤6左腿其他四条韧带损伤7膕肌损伤8腹部损伤。 出院诊断书上书写病情有:1腹部损伤2多发软组织挫伤3左胫骨髁间脊撕脱骨折4左腓骨骨折。 骨科主治医生赵元杰告知的病情有:1左腿腓骨骨折。 在医院11天医生只在出勤那一个小时给腿制动,误导我家以为制动是治疗左腿腓骨骨裂的石膏,医生9天没来把制动换成石膏,制动带回家又戴错了一个月,加重了骨折与撕脱骨折。因腓骨骨裂我女儿卧床三个月,其他骨折均错位愈合。回医院复查两次左腿骨折加重,医生隐瞒,其他骨折依然不提,告知腓骨骨折都好了。 9年后2023年因发烧左膝盖疼检查出左腿骨折畸形愈合,调查到庄河市中心医院没有给我治任何一项骨折。经人提醒检查当年所有外伤部位全部有伤未医治畸形愈合1头骨骨裂2颈椎错位骨刺压迫神经3左手小指断筋4眼结膜炎5左腿胫骨平台塌陷,骨刺三个,骨折畸形愈合三处,陈旧后叉韧带断裂,半月板三度磨损。6当年医生对胫骨骨折后叉断裂等隐瞒,自行发现太晚。左腿胫骨平台塌陷,左腿短于右腿,导致全身骨头畸形发展,左脚骨刺,右髋包裹不全,骨盆侧倾,右骨盆前倾,脊柱侧弯,胸椎侧弯、压迫心脏,左肋骨前凸,右锁骨前凸,颈椎s弯等。 因为多处骨折医生没有告知没有医治,脱岗9天时间内以我女儿没有病为理由让护士通知不用来查房看诊8次左右。最终耽误到我女儿全身骨畸形,目前左腿已经截骨,取右胯骨移植,右胯骨永久缺损。被医生判定一辈子多场手术,行动困难,终生康复。 我家依法追究庄河市中心医院民事责任,骨科医生赵元杰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医院在我家维权中,一路不予配合,逃避责任。 1不予复印病例。 2不予封存病例。 3不向庄河市卫健局上报。 4骨科医生欺骗庄河市卫健局:来上班了,但是没有给她家治病,因为他家找人了,自己不走医院程序! 5因医院弄错我女儿身份证反而不承认病例是我女儿的。 6因医院弄错我女儿复查片子名字不承认复查片子是我女儿的。 7因医院不保存门诊病历,说我家没来复查。 8删掉我家缴费记录,说我家复查没交费。 9起诉后两个月不提供电子病例和后台数据。 以上问题可提供证据。 在庄河市卫健局共计申请查处此案件9个月,6-8月线下申请,8-9月信访投诉,10月市长信箱(纪委回复),11月-1月线上申请,2月12345投诉均未立案。 2月12345投诉,庄河市卫健局9个月内第一次回复没有职能权利立案与调查,出具不了病例伪造书,也出具不了不予立案告知书。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3-18 14:09:07

回复内容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您的问题,建议您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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