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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新专长医师在辽宁省注册条件

编号:2023121313571326833浏览数:402

姓名

傅强

留言时间

2023-12-13 13: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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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新专长医师在辽宁省注册条件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12-13 15:55:03

回复内容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15号令),如果外省考核通过的,要跨省执业,需经对方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按照我省规定,外省组织的对15号令考核发放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不能在我省进行执业注册,需要通过我们省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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