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 > 主任信箱 > 主任详情

留言详情

食品企业执行标准备案问题

编号:2024030822580885788浏览数:215

姓名

留言时间

2024-03-08 22:58:08

留言内容

国家卫健委2月份发文明确食品标准备案是留存过程,明确备案可以自我网上公式,不可在有地市卫健委部门盖章、公示等2,我想问针对这一国家层面辽宁省卫健委如何要求,目前个地级市是否嗨存在要求企业食品标准备案必须拿到地市卫健委进行审查、备案公示、盖章、填写标准备案号流程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5-08 13:52:04

回复内容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您的问题,建议您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回复点评
我的意见
*
查询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