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72716111370266浏览数:233
王浩
2024-07-27 16:11:13
基本举报内容: 1.锦州市第二医院阚立平、黄涛、唐路弘、刘研涉嫌开具虚假诊疗材料; 2. 锦州市卫健委田浩男是否对上述行为进行袒护、遮掩、隐瞒,并且有否可能和相关方进行串通,请卫健委判断,本人不做判断; 3. 本案在锦州第二医院开具“诊疗材料”的刘建铭在2024年7月20日无理由拒绝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徐崇法官主持的司法鉴定,再次提示“诊疗材料”的虚假性。 国家卫健委、辽宁省卫健委领导同志,你们好! 本人是锦州市一名居民,也是锦州医科大学一名普通教师。 关于锦州市医疗系统的一些医生的丑闻和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你们还是管管吧。这不是锦州市医疗界人员的“宫斗”,而是发生在老百姓生活中的事情,限于字数,本人本次简要举报,事件的整体情况和详细情节我已经整理了一本文字材料,如需要我会随时奉上,并随时奉上相关证据和法律文书。 本次举报卫健委办事员田浩男,此人职位虽低但是有可能是整个事件内幕的亲历者和关键“办事人”。本事件涉案涉法,某些公务员以“行政不干涉司法”为由拒绝对案件办理进行推动,但是本人认为“行政不干涉司法”不等于主管方不履行相关责任和不作为,更不等于主管方假作为、乱作为。甚至本案中,不排除锦州市卫健委有袒护锦州市第二医院、替相关方掩盖违法事实的可能性,也不排除这些医疗界的哥们儿们“惺惺相惜”的可能。本人认为锦州市卫健委应该遵守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查明本案事实,并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不要再做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了。 2023年5月22日,凌河区法院法官贺华的判决书下达后,本人来到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黄涛、阚立平、刘研、唐路弘等人。相关接待人员为田浩男。 田浩男告诉本人将在一周后给与本人答复。 2023年5月23日,卫健委田浩男电话告知本人“黄涛5月26日要医师考试,29日我会给你回复”。医师考试在每年的8月份,这是常识。不知道黄涛和田浩男谁在撒谎。 2023年5月29日,本人未收到田浩男以及其他任何有关人员的口头和书面回复。 2023年6月5日,本人在仍然未收到田浩男及其他卫健委相关人员回复的前提下,再次电话田浩男,电话里他告诉本人:“黄涛说他们开具的诊疗材料都是真实的,并且在半个月后通过卫健委相关人员给你书面答复,而不是卫健委主任给你答复”。此时距离6月21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正好半个月。本人不相信相关方的办事效率,而卫健委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可能是本案的关键证据。本人迫不及待,随即打出租车到卫健委找到田浩男,同他电话里的答复一样。本人告诉他,决定通过相关平台进行申诉和举报卫健委主任,田浩男朝本人大吼“你举报他干啥玩意?”。随即本人离开。 本人至今未收到任何来自锦州市卫健委的书面答复。 本案在锦州第二医院开具“诊疗材料”的刘建铭在2024年7月20日无理由拒绝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徐崇法官主持的司法鉴定,再次提示“诊疗材料”的虚假性。 凌河区法院法官贺华的判决书判决本人败诉并赔偿刘建铭、对本人不利,但是仍清楚写明“骨折为陈旧性,非本次所导致”,相关证据为“没有外伤”,锦州市卫健委为什么对此事不管?(该判决书被锦州市中级法院法官于宏伟撤销并发回重审)
已处理
2024-08-12 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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