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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独生子女补贴领取的咨询

编号:2024010513073374303浏览数:1749

姓名

卢浩然

留言时间

2024-01-05 13:07:33

留言内容

本人为2001年生人,户籍为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向阳里,为独生子女。父母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请问本人0—18岁每月的120元独生子女补贴去哪领取,怎么领取?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1-05 15:44:59

回复内容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一)从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十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二千元。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百分之五十,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二)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由当地财政支付。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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