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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生林树冲将正常人开精神病诊断

编号:2024081407203140894浏览数:22

姓名

林丽

留言时间

2024-08-14 07:20:31

留言内容

2023年2月20日阜新市精神病防治院收治了一名叫赵玉新的患者。但赵玉新本人没有精神病史,也没有家族精神病史,并且赵玉新在门诊没有进行过任何检查和精神病评估的情况下就被收治入院,违反精神卫生法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病历内容与诊断自相矛盾。首先赵玉新入院时的诊断是门诊诊断的癔症性精神病,但此诊断并未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对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执行。赵玉新在入院后才做的检查,但并不是针对精神类疾病的检查和评估。而且精神专科检查显示,一般表现是正常的,认知活动里感觉未见异常,知觉未见异常,感知综合障碍,无。思维活动未见思维逻辑及思维内容方面的障碍。精神病综合征无。辅助检查仅做了心电图,体格检查全部正常,林树冲医生是如何得出的赵玉新患有癔症性精神病的诊断呢?并且对于赵玉新家属提供的主诉既往病史,在无法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将赵玉新家属主诉当成诊断依据,这与临床医学诊断完全不是一回事。并且赵玉新家属主诉内容有提供虚假既往病史的情况。赵玉新家属声称赵玉新在陆军总院确诊为抑郁症,但赵玉新没有陆军总院的确诊病历,只是两张纸上写了几个药名,医院公章,医生公章也没有,就被林树冲医生认定成是赵玉新在陆军总院的抑郁病诊断吗?赵玉新家属声称赵玉新曾因为服药过量自杀在陆军总院经洗胃治疗,脱离危险与事实不符。赵玉新服药过量自杀的行为,在陆军总院没有过急救记录,没做过血气分析及辅助检查,没有过洗胃的抢救记录。就仅凭赵玉新家属的虚假陈述和虚假既往病史和病历,医生就能诊断出来癔症性精神病吗?还将赵玉新收治住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在这份有张建南和林树冲签字的病历上,对于赵玉新入院病情是这样写的,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这说明医生也是清楚的知道,赵玉新是装疯卖傻诈病住院的,那么医生出于什么目的将赵玉新这个正常人收治住院呢?赵玉新是一名违法行为人,她在2022年4月21日将我殴打致伤,赵玉新装病,诈病,还企图用精神病的诊断,逃避法律惩罚,还想利用因我在网络维权发视频的事,导致她患精神病的理由对我进行讹诈。医院,医生不能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收治患者,无形中做了违法者的帮凶,也严重的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举报这种医生。这个社会为了钱,就一丁点的敬畏心和责任心都没有了吗?精神病诊断是可以随便开吗?精神病诊断必须要有排除性和支持性的结论,必须要符合精神病在医学上的诊断,以及符合医学概念,法律概念里的有效诊断。而不是在没有确诊的情况下,将正常人收治入院,住了39天医院,就能诊断成是精神病啊!而且据我所知,林树冲是患者赵玉新大姐赵玉霞找的关系,赵玉霞与林树冲一直有往来,赵玉霞为了帮妹妹赵玉新逃避法律制裁让赵玉新装精神病,林树冲为了利益给正常人开精神病诊断,于法于理都是不道德和违法行为,而且林树冲开出的治疗药品是奥氮平,这种药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而赵玉新的诊断是癔症性精神病,这也说明林树冲并不是在治疗一个真正的精神病患者,而是为了给赵玉新开出一份虚假的住院证明而已。赵玉新的病历档案不完整,骑缝章只盖了一半,少了盖章处的另一半,赵玉新的检查时间和记录时间在同一个时间,这明显是伪造的病历。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的人员与我电话沟通,对方是否为医务科的人,我无法识别,我需要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提供出,对我反应的问题的调查结论。赵玉新诊断出的癔症性精神病的临床依据是什么?林树冲医生是否有违规操作的问题,赵玉新的入院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的原则下,违规给赵玉新出具为未被证实的,赵玉新在陆军总院曾确诊过抑郁症做出诊断。如果林树冲医生是依据赵玉新家属陈述就将赵玉新收治入院,这是违规的。如果林树冲医生在听完赵玉新家属陈述后,看见了家属提供的赵玉新既往病史中虚假的材料,那么林树冲医生没有医学常识吗,竟然看不出来赵玉新所谓的抑郁病诊断是无效的吗?诸多证据显示,赵玉新能被诊断出有精神病是反常的,不符合逻辑关系也不符合法律上和医疗诊治上的规定。我的诉求,要求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将我反应的问题,给出明确的答复意见,我是实名举报,我要求必须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纸质文书和加盖公章的医院方出具的答复,其他方式的答复,我拒绝接受。以上内容全部属实。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8-16 16: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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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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