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51219563767490浏览数:324
赵雪
2024-05-12 19:56:37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沈阳市第一监狱服刑人员宋家新的妻子。沈阳第一监狱委托辽宁省肿瘤医院医疗鉴定中心对宋家新暂予监外执行病情鉴定结果,我认为鉴定结果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肿瘤医院鉴定中心鉴定宋家新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款“非临床自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宋家新为什么不符合该条款?是辽宁省肿瘤医院认定宋家新不是恶性肿瘤?还是说辽宁省肿瘤医院认定宋家新已经临床治愈了? 国家出台暂予监外执行是对罪犯政策关怀,不是临终关怀,辽宁省政策是人要不行了,才给办理保外就医,和国家政策背道而驰,保外就医政策是国家出台针对患重病服刑人员可以外出救治的一种政策关怀。医疗鉴定中心完全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故意违背事实,不依法依规落实国家政策,任意而为之,已严重侵害了宋家新生命健康权。执法者不秉公执法是在知法犯法。最高检暂予监外指导案例中,山东一个胃癌的病犯都符合暂予监外执行。【附文件】而宋家新切除人体二个重要器官,10多厘米巨大恶性肿瘤,现在仅有的一个肾也出现严重损伤,难到病情这么严重还是不符合第十四条“非临床期的各种恶性肿瘤”吗?山东胃癌病犯怎么符合?是一国两制吗?还是肿瘤医院医疗鉴定中心权力大于法??? 事实: 2023年3月,宋家新在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手术切除两个重要器官,左肾和肾上腺。诊断为左肾恶性肿瘤,肿瘤10cm×9cm×8cm的巨大肿瘤。2023年3月29日。出院医嘱:第六条:定期免疫治疗,基于患者病情,经科室讨论,建议患者术后每四个月定期皮下注射白介素2,经多次复查化验(胱仰素c,肌酐,尿蛋白1个加号),检验指标都超出正常值,仅有的一个肾功能出现严重损伤。沈阳第一监狱在2023年11月14日,委托辽宁省肿瘤医院对宋家新病情鉴定,辽宁省肿瘤医院鉴定结果为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款“非临床治愈期各种恶性肿瘤”。2024年3月27日复查,宋家新病情持续恶化,2024年4月。沈阳第一监狱认为宋家新病情恶化。再次申请辽宁省肿瘤医院对宋家新病情重新鉴定。鉴定结果还是认定宋家新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款非临床治愈期各种恶性肿瘤。 理由依据: 国家出台暂予监外执行中相关医学问题的意见。 关于“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的界定。《附文件》 一、各种恶性肿瘤规范治疗结束后(可以是手术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免疫治疗等),经复查,各项相应指标持续正常。临床症状与体征。没有肿瘤存在的影像学与检验学依据,并且保持三周年(含)以上视为临床治愈。 二、“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是指临床评估为“临床治愈期”以外的恶性肿瘤。各种重要脏器恶性肿瘤行器官切除并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进行抗排斥【等药物治疗】的,视为“非临床治愈”。 【宋家新现在接受免疫治疗的药物治疗,肌酐,胱仰素c,尿蛋白代表肾功能值标都超出正常值所以宋家新符合“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 三、关于“久治不愈“的界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通知司发【2023 】24号文件 第一款第二条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久治不愈”是指所有范围内疾病均应有规范治疗过程,仍然不能治愈或好转者,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医学条件。除《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明确规定需经规范治疗的情形外,“久治不愈”是指经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并经临床评估后仍病情恶化或未见好转的情形。 【宋家新2024年1月11日复查化验胱仰素c1.32 (正常值0--1.17)肌酐126.70(正常值58--110)尿蛋白1+ 2024年3月27日,胱仰素c1.42 (正常值0--1.17)尿蛋白1+ 】符合“久治不愈”病情恶化,未见好转的情形。 【肿瘤医院鉴定中心鉴定宋家新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款“非临床自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与“非临床治愈期”司法解释相矛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宋家新是完全符合十四款“非临床自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 诉求: 1.要求辽宁省肿瘤医院医疗鉴定中心对宋家新错误的鉴定结果给予纠正。 2.辽宁省肿瘤医院鉴定中心鉴定宋家新不符合第十四条非临床治愈期的恶性肿瘤,法律法规是什么?依据是什么?请答疑给予书面回复。 3.如果辽宁省肿瘤医院鉴定中心不能给予合理的答复。那么我将依法依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已处理
2024-05-14 15:22:11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关于您反映事项,建议您向鉴定委托部门提出。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