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110816294618393浏览数:187
姜红
2023-11-08 16:29:46
事件:2023年11月2日,在正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连续第2年(2022/2023)被辽宁省卫健委无理退卷。且退卷原因不能给出书面相关政策文件。 当事人:姜红 沈阳急救中心培训基地副主任 53岁 民盟盟员 民盟沈阳市医药委委员 民盟辽宁省医药委委员 主要经过:依据辽卫办发(2023)167号文件,我上报正高级职称评审资料,由于院前急救和所在业务科室(培训基地)的特殊性(根据国家卫健委文件仅急救中心设立),在科室属性认定上沈阳市卫健委报卷前提出了质疑,沈阳急救中心提供了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得到了沈阳市卫健委的认可,按程序上报省卫健委,但是省卫健委在连续2年,市卫健委人事处长与急救中心主任共同去当面沟通和书面递交佐证材料情况下,依然不予认定我所在科室为业务科室,做退卷处理。在我要求就退卷原因作出书面回复,明示相关文件条款后,仅补发一条微信通知(内容:副高职称报卷的通知: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等行政部门人员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就不解释,不理睬,不处理。 问题:1、急救中心培训基地是一线业务科室有国家卫健委文件和业务内容(主要是培训指导院前从业医护人员创伤院急救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而非行政管理)为佐证,与护理部和科教科等行政科室有本质上的区别。省卫健委人事处既未认真评估急救中心所从事业务及科室设置的特殊性,又否定了国家卫健委文件中对培训基地是业务部门的明确定义,仅以己之见就简单的将是否与患者直接接触来界定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的。 2、高级职称评定中所有文件均事实上表明将院前急救医护人员排除在了晋级之外。在所有涉及晋级的资料中,均未考虑院前急救业务部分。所有标准(例如:业务能力等级)都是为院内制定(外科均以手术等级来评定能力,但是院前不存在手术的操作;且院前外科诊断由于涉及法律问题无法与院内一致,但本质上均为外科),这在事实上造成院前急救人员因没有相当级别病志而无法晋级。一个文件或法规的制定应有严谨的调研和研讨,尤其是一个省级文件,作为医疗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院前急救在高级职称评审中被忽略或者有意排除在在外,是令人意外和震惊的。而在没有明确条款时给予参照和比对更是执行部门必备的职业操守与责任,不做任何举措简单的否定是一种懒政惰政不作为行为。 3、乱政行为严重。存在提前执行第二年的文件规定。具体体现在退卷原因没有相关文件依据。退卷后下发准入标准(对于不允许晋级人员范畴在报卷后补发且是以副高标准执行正高报卷)。 4、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行标准不严格,依身份区别对待。沈阳急救中心纪委书记张春凤晋级护理正高级职称和聘任执行的哪个文件。 建议:1、沈阳急救中心在国内属最高A级,可参照市属三甲医院可自主评审原则自主评审,从根源上破解难题。 2、参考其他省份(如:吉林),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认定和晋级。 晋级涉及医护人员切身利益,也是制约院前急救发展,造成急救从业人员离职、缺乏的重要原因,切实解决、破解这一困境需要主管领导重视和推进。因晋级在进行中,热盼领导给予及时回复解决!
已处理
2023-11-27 08:06:22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1.国家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护理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护理等5个护理方面专业,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内、外、妇、儿四个专业设置护理专业考试和评审,从事护理专业人员可以结合本人实际工作,在上述四个专业中选择申报。2.省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在收卷过程中,对每个退卷情况及原因都会向所在市或单位给出具体说明,并通过所在单位向本人进行解释说明,不存在不理睬、不予回复的情况。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卫生系列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发〔2O23〕167号)要求,申报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和护理人员,除应具各相应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要依据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填报《晋升卫生系列 (医 师、护理 )高级职称业务工作量统计表》。从您提供的申报材料及单位所作的说明看,您在单位岗位主要从事护理培训工作,没有提供其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佐证材料,不符合申报外科护理条件,故对申报临床护理专业作退卷处理,并建议改报卫生技术管理专业。上述情况已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向您单位及本人作出解释说明。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