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 > 主任信箱 > 主任详情

留言详情

育儿假相关问题咨询

编号:2023121314592617201浏览数:523

姓名

李女士

留言时间

2023-12-13 14:59:26

留言内容

1、“子女3周岁以内,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中每年10天是指子女0~1周岁、1~2周岁、2~3周岁各10天育儿假吗?还是说按照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每年10天计算呢? 2、有2个或多个子女都在3周岁以内的,育儿假是否累加享有呢?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12-13 15:45:42

回复内容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您的问题,建议您向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咨询。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回复点评
我的意见
*
查询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