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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省卫健委用常识常规常理指出市五院关于X片不能确定骨折的错误说词并责令其纠错

编号:2024042611404988606浏览数:117

姓名

刘宇飞孙爱军军案件代理人

留言时间

2024-04-26 11:40:49

留言内容

一.下边是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向市卫健委出具的关于x片无法确定骨折的说词:患者杨景东于07年4月20日来我医院就诊.急诊行X光片检查提示:“左肘及左腕关节各骨均未见明确骨折.左肱骨后髁上骨皮质毛粗.请结合临床.必要时复查”.在x光片投影中正位片.尺骨鹰嘴被肱骨髁所遮挡.显示不清楚侧位片对尺骨鹰嘴显示尚可清晰.而“肱骨后髁上骨皮质毛粗”.即为描述尺骨鹰嘴结构.所述毛粗即为异常所见.但其周围有软组织及血迹影重叠.故提及毛粗.在不能明确骨折的情况下.已注明请结合临床.临床上确定是否有骨折存在的情形时.首选x光片检查.在x光片无法确定骨折的情况下.对于有创伤的部位.临床医生要对创口内损伤的组织进行创口内探查.是对疾病进一步明确诊断的必要环节.临床医生在入院专科检查记录中明确记载:左肘部后侧一斜形皮裂伤.长约7.5cm.深及左尺骨鹰嘴.创口皮缘齐.少量活动性出血.左尺骨鹰嘴内侧一骨折块移位.临床医生急诊行创口探查手术治疗.术中证实尺骨鹰嘴有骨折存在.确定诊断:“左尺骨鹰嘴开放性骨折.左肱骨髁间裂纹骨折”.诊断依据为术中探查所见.诊断正确. 关于市五院x线检查无法确定骨折的说词.控告人请求省卫健委给出以下明确答复: ①x片诊断“左肘及左腕关节各骨均未见明确骨折”.这句诊断是没有骨折的医学诊断还是x片无法确定骨折的医学术语?市五院说词是X片无法确定骨折.探查手术正确.那么无法确定骨折的x线检查设备留有何用?市五院的说词是对还是错?请求省卫健委以常识常规常理及规定给予帮助解答.谢谢您. ②杨景东住院病历07年拍x片.08年公安分局到市五院调杨景东的x片.市五院说不保存门急诊x片.住院期间拍的x片市五院也说没有保存. ③市五院说词中说:“临床医生在入院专科检查记录中记载:左肘部后侧一斜形皮裂伤.长约7.5cm.深及左尺骨鹰嘴.创口皮缘齐.少量活动性出血.左尺骨鹰嘴内侧一骨折块移位.诊断为“左尺骨鹰嘴开放性骨折”.这都是一个医生邴佩旭手写的病历.没有伤情照片和出血的血衣等客观证据验证.x片诊断也没有骨折.更没有骨块移位.临床医生只检查、还没有手术.就诊断骨折、骨块移位.连骨块移位大小的厘米数据都测出来了.这是神医吗?连x线检查都自叹不如吗? ④.杨景东住院押金收费的真实性存疑:07年4月20日共交3笔押金收据号是149364*197272*197296*.差数是47932.差数是市五院当天交住院押金的患者人数.只07年4月20日这一天.就算市五院所有住院患者都交住院押金也不能有47932个住院患者07年4月22日和26日押金收据号的差数是104767.差数更大、真实性更存疑.因市五院07年只一个住院押金收费窗口.住院押金收费员倒班换人.但不换住院押金收据本.每天的住院押金收据号是连续的.不会有太大差数.有相关录音为证. 二.案件概况:07年4月20日.杨景东与孙爱军发生纠份.杨景东先用满瓶酒的啤酒瓶将孙爱军头部砸破.当时血流如注.有孙爱军伤情照片为证.辽北法鉴字(07)第XP26号》鉴定为“头皮挫裂伤.轻微伤”;怕再遭受打击.孙爱军取菜刀划杨景东左衣袖一下.杨景东没有出血. 也没有杨景东出血的物证(血衣)及伤情照片等物证.有审判卷公安卷为证. 三. x片诊断没有骨折.市五院护士李璐和住院医师邴佩旭等没有做C丅等进一步检查.而是直接篡改x片诊断.出具“刀伤致杨景东左尺骨鹰嘴开放性骨折″的病历诊断.成为法院判决控告人丈夫故意伤害罪的依据.因控告人丈夫(原审被告)没有杨景东病历.举证不能!申冤不能.请求省卫健委公正处理. 综上.客观检查x片诊断没有骨折、没有杨景东伤情照片及出血的物证血衣等.一项“刀砍伤致杨景东开放性骨折的”事实证据都没有. 在这场纠纷中.孙爱军是被杨景东打的头破血流、是受伤受害的一方.却被杨景东用不真实且违法的骨折病历、骨折鉴定诬告陷害为故意伤害罪的罪犯.并赔偿杨景东2万6千元.即要遭受被打受伤的病痛折磨.还要承受自己辛苦的血汗钱被勒索.罪名案底终身相随.导致无法到好单位工作、更不能出国工作.这是孙爱军一生的痛......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4-30 09:45:52

回复内容

您好!反映问题收悉。关于您反映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有关事项,根据管理权限,建议您向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处理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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