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72306545248825浏览数:206
祝惠娟
2024-07-23 06:54:52
一、我没收到过2024年4月1日的受理告知书。答复的就医经过掺杂着瞎编的成分,第一次就是包扎伤口、打针。病历是第二次患者就诊,高殿杰后补的,我在旁边坐等,等他写完在电脑边小盒子上签的字,由于他的延误治疗已经造成了患者昏迷不醒、脑疝的后果。 二、患者转归无变化的问题答复: 患者在首次就诊过程中精神状态良好,言语流利……。答复写到:患者首次来院就诊期间病情无差异、无变化。请问和哪次病情对比无差异、无变化?患者转归无变化的答复体现在哪里了?理屈词穷、耍起臭无赖了。答复明确写到:2022年5月31日11时许患者由120送到二医院意识不清,呼之不应……。你答复这个时间从哪来的?这个数据为啥病历不如实记录?昧着良心挣患者的救命钱还理直气壮的胡说八道! 三、家属反应问题答复 高殿杰什么时侯明确告知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两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咋从来没听说过呢,既然他觉得必要、重要为啥不留患者住院观察?此事已经投诉两年了,工作人员又憋出个“两性”来答复。另外这里投诉的问题哪个经过民间组织医调委了,堂堂国家工作人员睁眼说瞎话!难怪会出现这样的医生,原来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四、答复写到:依据当时所掌握的症状、体征患者不符合住院治疗指征。这是什么意思?已经和医生讲过患者因多种疾病造成摔伤的。心脏病、心功能三级、高血压三级、高血压性肾病、心衰竭、肾衰竭等。哪个病情不够住院指征?外科不会看的病医生可以转到其它科室,为啥拿患者的生命当儿戏。高殿杰不给转其它科室,就是存心不良,故意延误患者最佳治疗时间使患者病情加重,等待患者转归留在外科继续赚钱。 五、医生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过错,且事实清楚、后补的病历白纸黑字赫然纸上。而且还有信访意见书补充的2022年5月31日夜间11时许的就诊情况。虽然有家属签字,但医疗过程中医生存在过错,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复人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进一步通过司法诉讼等合法程序依法解决。 如果再想胡编乱造,不按事实说话。 要求按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医生职业道德、违反病历书写相关规定、拿患者生气当儿戏的高殿杰医生,吊销医生执业证书。
已处理
2024-07-23 13: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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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