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借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了《辽宁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刘士涛
联系电话:024-23392343(传真)
附件:1.《辽宁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
细则》(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
则》修改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