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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0-09

  按照《辽宁省爱卫会关于推荐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爱卫﹝2022﹞4号),省爱卫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评选表彰推荐工作。此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严把政治关、事迹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体现典型的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省评选表彰专家组评审,全国爱卫办初审,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评选表彰对象。 

  一、先进集体 

  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大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丹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 

  王素莲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医院院长 

  赵岳信  大连庄河市爱卫办一级主任科员 

  王小波  丹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副主任 

  曹国军  朝阳市喀左县环卫处处长 

    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管护师 

  吴晓龙  省农业农村厅三级主任科员 

  刘宝峰  省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处副处长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感传所主任技师 

    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医师 

  现进行公示。对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13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属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2344220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省卫生健康委爱卫处收  110053 

  附件: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