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0-09
按照《辽宁省爱卫会关于推荐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爱卫﹝2022﹞4号),省爱卫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评选表彰推荐工作。此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严把政治关、事迹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体现典型的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省评选表彰专家组评审,全国爱卫办初审,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评选表彰对象。
一、先进集体
沈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大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丹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
王素莲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医院院长
赵岳信 大连庄河市爱卫办一级主任科员
王小波 丹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副主任
曹国军 朝阳市喀左县环卫处处长
侯 斌 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管护师
吴晓龙 省农业农村厅三级主任科员
刘宝峰 省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处副处长
丁 俊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感传所主任技师
何 平 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医师
现进行公示。对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13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属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2344220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省卫生健康委爱卫处收 110053
附件: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