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复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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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7
日前,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进行了初审。经过国家评审,我省报送的沈阳市苏家屯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办)和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四级调研员刘琳琳同志分别通过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初审,现将对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
一、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
沈阳市苏家屯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办)
二、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
刘琳琳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四级调研员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0月21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省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反映情况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毕琳琳
联系电话:024—23392130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附件:1.沈阳市苏家屯区老龄办主要事迹
2.刘琳琳同志主要事迹
辽宁省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