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省地方标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1
由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项目编号2021250)列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度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并于2022年11月12日前以信函、传真的形式反馈给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电话:024-23381009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附件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意见反馈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