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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辽宁省地方标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1

  由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项目编号2021250)列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度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并于2022年11月12日前以信函、传真的形式反馈给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电话:024-23381009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附件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意见反馈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