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这些单位要注意!随机监督抽查开始啦!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即日起至年底,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开展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
此次随机监督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持续巩固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打击整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以及2022年度被行政处罚行为整改情况。
据悉,此次随机监督抽查是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计划、全省2022年度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自查结果,制订多元化随机抽取规则,依托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事项、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全省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下达至各地。各地在执行抽查任务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特殊情况等难以执行任务的,报省卫生健康委按照规则进行调整。
此外,我省要求各地要注重抽查任务与相关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进行统筹安排,对同一检查单位,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抽检任务中涉及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省级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抽查任务时,任务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派执法检查人员全程参与,实行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应当及时通报和移交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属地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和立案查处。
完成抽查任务后,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记者 : 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