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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明确基层医卫机构建设目标

来源: [健康报]发布时间:2024-03-12

  本报讯 (记者邹欣芮)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制定印发《辽宁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能力标准,全省30%的机构达到推荐标准,全省每年新增社区医院19个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重点建设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县城不在县域中心、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可以在县城之外选建1至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稳步补齐医疗应急和传染病应对及儿科等短板,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和转诊转运能力。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对标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评价,强化和拓展符合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2025年,各市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村卫生室比例达到40%以上。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配备和培训,根据当地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居民需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全科、内科、外科、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等各类适宜人才。加快统筹建设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实施方案》强调,逐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提高服务综合性和连贯性;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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