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草案)》专家论证会
来源: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5-12-24
为加强智慧医院建设,规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流程,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草案)》,并于近期顺利通过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为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统一技术遵循,有力促进医疗数据的规范共享与业务协同,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通知》要求,12月18日,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标准草案专家论证会,为保证论证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会议邀请了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海南、吉林、宁夏等省份卫生健康相关机构专家及省内多家医疗机构专业人士建言献策。
论证会上,专家认真听取了关于标准内容的详细介绍,聚焦检查检验互认数据标准核心议题,围绕平台架构、数据要素分类、安全规范及互认流程等关键内容展开深入研讨。论证环节中,专家们从标准文本规范性、数据质量管控、拓展适用性等方面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
下一步,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将认真梳理专家意见和要求,对标准文本进行系统性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按要求公开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推动标准早日发布实施,为提升全省医疗服务标准化、智慧化水平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