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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医院承建的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级预验收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8

  9月11日,由辽宁省人民医院承建的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项目接受了省级评估和国家级预验收,专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此次国家级专家组由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院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传播中心副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处理处人员等4位专家组成;省级专家组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7位专家组成。省人民医院院长王大庆及应急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迎接预验收检查。院长王大庆表示,2016年医院被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确定为东北地区国家级移动医疗救治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在筹建国家移动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辽宁省)过程中,医院从管理流程制定、专业队伍建设、硬件设施筹备、信息化手段和物资储备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建设要求进行,逐步完善了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建设工作。会议对项目建设情况及国家、省内专家在预评估时提出的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专家组通过查阅项目建设资料,现场查验帐篷布局、装备物资、标志标识、人机结合、救援流程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细致周到的验收。通过近2个小时的实地查验,专家组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表示满意,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并给出整改指导意见,全力迎接下一步国家级正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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