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监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传染病监测是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基础性工作和核心内容。多年来,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监测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人民健康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短板和弱项。
国家疾控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染病监测预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组织印发了《传染病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管理,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20条,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
(一)总则。包括传染病监测的目的、定义、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等内容,明确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疾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单位的监测活动。
(二)工作职责。明确疾控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的传染病监测职责和任务。
(三)监测机制和内容。明确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新发传染病和重点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实验室病原、临床症候群、病媒生物和环境监测、行业协同监测、社会感知监测、应急监测等综合监测,掌握传染病流行特征、影响因素、病原变化等,提高疫情早发现能力。
(四)监测实施。明确数据收集、分析、利用、质量控制等工作环节,形成监测业务闭环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收集信息,开展疫情日常分析和专题分析等工作。对信息的发布、报告、通报、反馈等进行规定,定期开展监测工作评估。
(五)保障措施。明确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能力建设、信息安全等措施,提供监测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保障监测工作有效运行。
三、贯彻落实
国家疾控局将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解读,认真推动《管理办法》各项措施逐步落实,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传染病监测工作,提高疫情早期发现能力,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传染病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