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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8

  辽爱卫办〔2023〕4号

各市爱卫办、文明办,各市推进健康辽宁行动议事协调机构,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4月是第35个爱国卫生月。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进入“乙类乙管”新阶段。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进城乡环境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任务,省爱卫办、省精神文明办、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办决定联合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宜居靓家园 健康新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8日-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用环境卫生“大”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小”环境。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强化三个重点,强短板促提升,构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同心圆”。

  1.扎牢“大圈小圈”,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护责任制(3月28日-4月2日)。

  一要压实责任。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为目的,进一步厘清城乡环境卫生管护责任。扎牢城区、城乡结合部、乡村等各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清扫管护责任,守好“城市圈”;扎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内外部环境卫生清扫管护责任,守好“工作圈”“生活圈”。做到环境卫生责任分区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二要梳理清单。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和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小餐饮等重点场所开展网格化排查,建立垃圾、旱厕、黑臭水体、“十乱”现象四个整治清单。

  2.办好“大事小情”,清“死角”、扫“盲区”、治“顽疾”(4月3日-16日)。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办“大事”(4月3日-9日)。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实现无卫生死角、无黑臭水体、无旱厕、无积存垃圾,无损坏垃圾收集容器,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完备,落实沿街商户“门前三包”。集中开展建筑工地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大清理。实现在建、待建和拆迁工地围挡规范设置、内部无生活垃圾积存、出入口地面硬化,农贸达到市场基本信息公示齐全、垃圾收集设施齐备完好、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集中开展小餐饮、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卫生大清理。做到无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定时通风,规范消毒;集中开展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大清理。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二是号召全民动手做“小事”(4月10日-16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职工对办公场所内外、食堂、职工宿舍、厕所等区域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规范设置防鼠灭蝇设施,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巩固无烟党政机关等无烟环境建设成果;集中开展社区(村)环境卫生大扫除。4月16日为社区(村)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时间。各地要指导社区(村)以党建为引领,发挥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清洁居室、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杂物、卫生死角及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地下积水环境,翻盆倒罐,清除蚊虫孳生环境。要集中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规范设置防鼠灭蝇设施。

  3.开好“大会小会”,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能力(4月17日-23日)。

  指导社区(村)开好2023年度爱国卫生运动联席会。由社区(村)党委组织召开爱国卫生运动联席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社区(村)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的先进事迹;总结2022年爱国卫生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听取群众对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的意见建议。

  市、县(市、区)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组织优势和社会动员优势,灵活运用问题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围绕环境卫生方面的群众诉求,研究落实解决方案,特别是要着力根治因部门权责不清造成的环境卫生“沉痾顽疾”。

  (二)用健康科普宣传“小”阵地,建设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大”环境。

  系统搭建宣传平台,广泛培育重点人群,着力落实三项计划,构建“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理念的“助推器”。

  1.系统打造宣传载体(3月28日-4月9日)。

  补齐健康科普宣传阵地建设短板,将健康科普宣传阵地建设广泛融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融入卫生城镇、宜居乡村创建,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各主要媒体开设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刊播健康教育内容。城市要有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健身场所。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辖区内大众传播媒介及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无烟草广告。

  2.广泛培育先锋团队(4月10日-4月16日)。

  各地要建立健全本地区爱国卫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一是继续实施志愿者救灾防病能力提升计划。以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传染病防控等知识技能为主,完善专家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培训、实操等活动。每市参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二是继续实施街区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加大指导培育志愿者力度,确保每个社区(村)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三是继续实施社区(村)民互助网格计划。组织各社区(村)对疫情期间建立的互助网格进行走访排查,进一步细化,确保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科普、紧急信息发布、临时性救助服务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3.精心谋划实践活动(4月17日-23日)。

  各市要结合卫生城镇、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周活动。用好宣传载体,发动先锋团队,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作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具体举措持续深入推进,努力将健康理念转化为健康行为,提升社会文明健康水平。

  (三)用“小人物”的典型示范,激励全民动员“大担当”(4月24日-4月30日)。

  实施爱国卫生新征程先锋领航行动,挖掘树立一批爱国卫生运动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选树标杆和示范。

  各地要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宣讲工作。要全面报道受到表彰的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辽宁省卫生城镇创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

  每个街道(乡镇)至少要挖掘一个社区(村)作为县(市、区)爱国卫生先锋社区(村)培育对象。以市为单位,要积极选树以国家卫生城镇为主体的卫生先锋、以健康城市健康细胞为主体的健康先锋、以医疗教育等行业为主体的行业先锋选培力度,更大范围动员和鼓舞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辽宁行动。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严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围绕城乡环境卫生排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社区(村)爱国卫生运动联席会反映上来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认真研究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并于4月15日、5月1日前将本市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报送省爱卫办。

  (三)第35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海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请各地自行印制,配合各项活动开展。

  (四)各地要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并及时报送,省爱卫办将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省爱卫办                           省精神文明办                       

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办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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