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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惠托育、共同行动”托育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2

辽卫办发〔2023112

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知度,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3164)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普惠托育共同行动托育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惠托育 共同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23521日至621

  、宣传内容

  (一)宣传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辽宁省委 省政府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千人口托位数指标任务,宣传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动员社会支持托育服务发展。

  (二)宣传法规标准规范。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保育指导大纲、卫生评价标准、消防安全指南等一系列托育服务的标准要求,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宣传托育服务理念。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互联网直播、发放托育体验券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婴幼儿家庭宣传科学的托育服务理念和育儿知识,帮助家长了解托育、信任托育、参与托育、支持托育,为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

  (四)宣传典型经验成效。重点宣传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及各地示范县(区)、示范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引领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活动安排

  (一)组织收听收看全国托育服务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

  515日,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关于组织收听收看2023年“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直播的通知》要求,组织全省卫生健康部门登陆“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视频号、微博直播入口”“中国家庭报直播平台入口”收听收看启动仪式。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筹划准备宣传月活动方案。

  (二)组织开展全省托育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

  第一周(521日至528

  1.启动全省宣传月活动。通过辽宁广播电台、辽宁日报、辽宁新闻、北斗融媒、辽沈晚报、东北新闻网等省级主流媒体播发宣传月活动时间安排及活动内容,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主题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宣传月联合行动联合省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中央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作用和意义,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周(529日至64

  3.组织新闻发布。通过辽宁广播电台、辽宁日报、辽宁新闻等媒体宣传我省近年来在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下步工作目标等内容。

  4.开展托育服务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省、市、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省计生协会、省托育服务协会组织托育机构走进社区和家庭,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设置展板,悬挂横幅等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发展普惠托育的方针和政策,认识到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既是国家积极实施三孩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同时,托育机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婴幼儿照护注意事项,并开展现场宣讲、答疑解惑,现场预约报名体验托育照护服务及时解答家长关心关切的具体问题,为有需求的群众带来更多优质服务。

  第三周(65日至611

  5.组织实地采访报道。组织媒体到幼儿园、托育机构调研采访,推出系列报道,扩大主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卫生健康委结合全国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和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等活动,加大对示范城市和本地区市、区、县级示范托育机构经验做法总结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出台积极托育支持政策,落实千人口托位数指标,积极开展争创第二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活动。

  6.开展网上宣传。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设置托育服务主题宣传专栏,持续宣传托育服务各项法规政策和经验做法。省计生协会开展主题宣传,省托育协会举办托育服务论坛等宣传活动。

  第四周(612日至621

  7.主题宣传月总结回顾。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主题宣传月活动情况,宣传报道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做法。

  8.坚持常态化主题宣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部门协作机制。发动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托育机构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工作的指导评估,确保宣传工作真正取得扎实成效。

  、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计划,支持托育行业组织、优质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托育政策和育儿知识,营造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坚持以政策宣传促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推进中央决策部署、政策标准规范、纾困扶持措施等落地见效,帮助托育机构降成本、降价格,大力发展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让群众送得起、得实惠,促进托育服务实现良性循环。

  (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内容符合规定、科学规范、健康向上。要坚持正面宣传,把握正确與论导向,引导媒体客观报道存在的问题,凝聚全社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共识,凝聚社会力量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引导群众信任支持托育服务,提升托育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及时报送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同时做好活动总结,并于710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我委人口家庭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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