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详情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3

辽卫办发〔2023278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评估机制,持续改进质量体系建设,有效推进我省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0〕29号)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和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205号要求,我委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全省住培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省全部30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二、评估任务和目标

  聚焦实施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卫生健康领域三年行动,着力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助力健康辽宁建设。对照国家规定的住培评估标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立足我住培优质教学资源分布与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要持续优化全省住培基地、专业基地内涵建设促进推动全省住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卫生健康委科教负责评估工作的统筹领导,委托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方案、专家选派、评估督导和质量监测

  (二)评估实施

  成立7个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由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及专业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主管部门处级干部或我省住培基地第一梯队、部分第二梯队主管院长担任,负责统筹落实本组评估工作,评估组专家依据评估专业工作需要,由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从省级专家库中选派。

  四、评估安排

  本年度评估结合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综合评价结果,采取实地评估的方式,每家培训基地评估时间不少于1。具体评估时间由各组确定,在进驻评估前1-2天通知培训基地

  (一)第一阶段(10月13日~10月25日)

  评估组以2023年国家评估指标为标准,从基本条件、培训管理、师资管理、培训质量、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评估,重点针对培训基地各层级对住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履职情况、医院人财物的支撑力度、重大事项的推进程度、师资队伍建设及激励机制的落实效果住院医师待遇保障及思政教育落实情况,住培宣传及舆情预防和处理情况、住培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方面开展工作。通过对培训基地的深入评估与调研,发现问题与不足,掌握培训基地住培工作总体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做到一地一策”,同时将评估情况报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二)第二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

  1.问题整改。培训基地按照评估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报评估组及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属医院住培基地向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备案),整改方案须明确整改时间表、责任部门(人)和具体举措。

  2.整改指导评估组及时跟踪各培训基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相关工作指导。

  3.整改督导。各市卫生健康委作为主管部门履行整改督导主体职责,严格监督培训基地对照问题清单完成整改任务。省属医院住培基地整改督导工作由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三)第三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1.评估验收评估组根据问题清单以及整改情况,向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上报评估验收情况。

  2.结果运用。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评估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今后作为负面清单名额分配、专业基地容量调整、评先评优、财政经费拨付等工作中予以体现

  五、有关要求

  (一)评估组全体人员要坚持公正、客观原则,认真落实严、准、细、狠、廉”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政要求,确保评估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完成。评估组人员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由省卫生健康、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承担。

  (二)建立工作双向协调机制。各市卫生健康委要与评估组建立双向工作协调机制,配合评估组开展工作,协助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完成评估组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培训基地须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积极支持并配合评估组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达到既定目标。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101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