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辽宁省老年医学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辽卫办发〔2023〕307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
为推动我省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加强老年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老年临床医学新进展交流,提升老年相关疾病诊疗水平,我委将于近期举办2023年辽宁省老年医学新进展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年医学医师骨干能力提升班
1.培训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4日-26日。11月23日下午报到(沈阳市内培训对象11月24日8:20报到),11月26日11点离会。
辽宁大厦(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电话:024-86081815)
2.培训内容:老年医学科建设、安宁缓和在老年科临床实践中的应用、老年病人血脂管理、预防老年人失能核心信息解读、衰弱与慢性心力衰竭、甲基化检测与肺癌筛查、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痴呆临床表现及最新诊治进展、临床医生营养治疗认识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老年医学科研方法内容。
3.培训对象: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科室负责同志100人。
4.学分授予:完成培训班课程并通过考核,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3分。
5.联系人:陈雁,17740079082
6.报名邮箱:jqyykjk@163.com
二、老年医学护理骨干能力提升班
1.培训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4日-25日。11月23日下午报到(沈阳市内培训对象11月24日7:50报到)。11月25日16:30离会。
辽宁大厦(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电话:024-86081815)
2.培训内容:痴呆老人诊疗护理现状和管理策略、护理科研在老年护理工作中的应用、老年衰弱与慢性病的研究进展、人文关怀护理理念在护士与老年患者沟通中的应用、老年护理从业人员的临床教学实践等。
3.培训对象: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骨干护士50人。
4.学分授予:完成培训班课程并通过考核,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6分。
5.联系人:李尤,17740079525
6.报名邮箱:lnsjqyy2023@sina.com
三、有关事项
此次培训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主办,辽宁省金秋医院承办。培训期间食宿费由省卫生健康委承担,不收取培训费,不安排接送站,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沈阳市康平、法库、新民以外区域的培训对象不提供住宿,请注意培训日报到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医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选派工作积极性高的科室负责同志和护士骨干参加培训。培训分配名额见附件1。请于11月13日前将报名培训回执(附件2)分别发至医师班和护士班报名邮箱。
联系人:省卫健委 刘琳琳,联系电话:024-23392130。
附件:1.分配名额
2.培训回执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