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2025〕231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辽东学院: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中组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全面做好辽宁省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25年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毕业招聘考试由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考务工作委托辽东学院具体承担。
辽东学院负责发布招聘考试公告,明确考试时间及地点、方式、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和注意事项等,通知并组织定向医学生参加招聘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25年6月19日14:00-16:00。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采取纸笔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围绕临床医学相关内容,侧重全科医学方面,重点考察定向医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医疗实践能力,包括诊断、治疗等。
四、考试组织管理
(一)考试的命题要求
1.命题原则。符合全面性、针对性、独立性的要求。同时,命制一套备用试题,形式、难易度应与拟用试题相一致。
2.命题题型构成。全部为客观题,共170道题、总计100分,其中70分考核理论知识;30分考核病史、诊断及治疗等内容。
3.命题人员及组卷。命题人员应为行业领域专家或业务骨干,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同时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心,采取入闱命题形式。省卫生健康委选取至少4名命题组卷人员,人选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实施相关工作。
4.命题保密。所有命题组卷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均应签订保密责任书,严守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
(二)考试监督和回避
1.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考生数:监考考官数≤35:2。
2.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东学院各派出监督员1名,对命题、组卷、考试及阅卷情况进行全程现场监督。
3.命题组卷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定向医学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实施的,均应实行回避。
(三)考试阅卷
考试结束后,辽东学院组织人员完成阅卷工作。阅卷核准无误后,当场出具招聘考试成绩,刻制光盘一式3份,密封成绩,由3名在场工作人员签字后,交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东学院监督人员,分别保管1份。
五、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予以公示。
六、开展入编定岗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定向就业县相关部门根据合格人员名单,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有关内容,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定向医学生在本县拟录用人员的乡镇卫生院范围内选择工作单位,完成后续入编定岗等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辽东学院应制定考试组织工作细则,于考前3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
2.考试数据及资料,由辽东学院存档备查,待应聘人员聘用上岗后6个月以上方可销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