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辽宁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和个人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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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9
2018年,各地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确保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表彰典型,省卫生计生委决定拟通报表扬一批优秀单位和个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单位和个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者需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24-23381628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A102
邮政编码:110005
附件:1.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名单
2.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