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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青海省贫困县
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

来源: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11-15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0号)工作要求,结合《辽宁省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青海省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机制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支援地区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健康扶贫的目标和有关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准施策,根据受援地区的医疗服务实际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统筹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为支援的三级医院及医务人员提供政策支持和财政经费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对口支援人员职称晋升、经济待遇等激励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到2020年贫困县“90%大病不出县”帮扶目标实现。

  二、夯实责任,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支援医院要切实落实帮选派扶责任,派优秀医院管理人员和专业医务人员。提高对口支援针对性,在帮扶专科的选择上既要考虑受援医院优势专科建设发展,又要兼顾医院整体功能定位,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的专科领域重点发力。制定、完善对队员支援效果的考核评价办法和标准,督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力戒走过场、搞形式,考核结果与医院评审、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级挂钩。支援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7号)相关要求,保证派驻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

  三、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支援单位要统筹优质医疗资源,在医联体建没中进行规划安排,发挥行业学协会等专家下基层的技术优势,配合做好大型医院义诊周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和远程医疗的积极作用,拓宽服务内容,保证服务效果,形成政策合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提升贫困县医疗服务能力。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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