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并执行辽宁省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
药械处发布时间:2018-09-04
各市卫生计生委、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依据《辽宁省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第1号)》(辽药采领办〔2018〕54号)规定,由全省14个市和省属19个医疗机构组成的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对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新批准上市药品、邀请招标药品等5类共645种药品进行联合议价。现将议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1-5),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成功的443个药品于9月15日零时起挂网采购。
二、参与此次议价的645个药品纳入《辽宁省集中采购药品信息库》,议价未成功的202个药品可依据医疗机构需求参与季度动态调整。
三、产品通过资质审核、未参与过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企业,请按照省政府采购中心要求,领取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
四、请省政府采购中心做好相关产品的挂网采购工作和信息处理,并对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进行明显标注,便于医疗卫生机构采购。
附件:
1.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议价结果汇总表
2.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议价结果汇总表
3.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议价结果汇总表
4.新批准上市药品议价结果汇总表
5.邀请招标药品议价结果汇总表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