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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来源: [健康报]发布时间:2023-10-12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辽宁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9元,新增经费重点支持各地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2022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等工作。

  《通知》强调,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继续以老年人健康体检为抓手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报告分析和结果反馈,加强后续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底数,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其进行分级服务管理,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等健康指导和干预。

  《通知》要求,提升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推动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和二级医院或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上下联动、分层分级管理机制;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签约服务,落实医防融合的综合性服务,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在开展绩效评价后及时拨付相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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