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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5

 

辽健推委办发〔2021〕4号

各市推进健康辽宁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健康辽宁行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健康辽宁行动监测评估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22号),推进健康辽宁行动规范深入开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落实好考核相关工作。

  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22号)和《健康辽宁行动(2021-2030年)》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健康辽宁行动,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将健康辽宁建设融入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局”的工作要求,统筹考虑健康辽宁行动任务目标及各地区间发展差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强化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推进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健全健康辽宁行动组织领导架构及推进机制、完善支撑体系、强化宣传引导,落实“预防为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个人尽责的工作格局,引导各地加大力度,规范有序推进健康辽宁行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逐渐完善考核内容与方法。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试考核工作由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协调健康辽宁行动监测评估办公室会同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全省14个市。考核周期为2020年度。

  (一)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内容为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实施情况。包括各地健康辽宁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及各专项行动任务推进情况。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决策部署和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确定考核的内容。各地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定出台、宣传动员和支撑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等情况及19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均纳入考核内容。各地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指标完成情况将在下一年度考核时一并开展。

  (二)考核方式。考核为评分制,通过查阅各市上报的自评表及佐证材料,采用按项评价、以项计分的方法进行考核评定并汇总计算得分。未实施或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不得分,部分完成或缺项的相应扣减得分。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赋分,侧重考核工作努力程度。根据实际得分情况对全省14个市进行排名。

  三、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各市按照《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试考核评分细则》展开自查自评,填写《2020年健康辽宁行动试考核自评表》,连同佐证材料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上报省推进办。《自评表》内文字描述要简明扼要,用语规范,突出评分点内容,报送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佐证材料报送电子版,按照《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试考核评分细则》注明的20个维度名称建立文件夹,做好分类,其中正式印发的文件应提供PDF扫描件。

  (二)部门评审。由健康辽宁行动监测评估办公室会同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各市提交的《自评表》及佐证材料进行考核评审,确定各项考核项目得分,汇总得出各市最终得分,以书面形式反馈省推进办。

  (三)结果审定。省推进办根据各市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地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省推进办提出复审申请。公示结束后考核结果报省推进委员会审定,并通报各市。

  四、有关要求

  健康辽宁行动考核工作是推进行动的有力抓手,各市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考核材料报送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各地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及协调,做好自查自评及数据采集,高质量报送考核材料。实事求是,不伪造篡改材料和数据。通过试考核积累经验,探索建立长效健康辽宁行动考核机制。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体改处 王纪方

  电  话:  024-23392317   18900915125

  传  真: 024-23391249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体改处

  附件:1.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试考核评分细则

        2.健康辽宁行动2020年试考核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