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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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3〕134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拟推荐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反映情况人员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我委将对来信者信息保密。(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医疗服务处,邮编:110001)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