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定于2024年6月22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含按规定递补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不需要考生提前准备面试材料。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面试地点: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地图搜索:辽宁省(预防)医学会医疗鉴定工作办公室,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东侧)
本次面试分为上午、下午两场。考生具体面试场次详见附件1、2。
上午场开考时间为6月22日8:30,考生需于当日7:30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
下午场开考时间为6月22日13:30,考生需于当日12:30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
四、面试所需材料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笔试准考证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s://www.lnrsks.com/)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五、考生须知
1.面试当日,上午场考生须在上午7:30前(下午场考生须在中午12:30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到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报到并签到。面试开始(上午8:30,下午13:30)后,候考大厅关闭,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大厅后,依照考务组要求,关闭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环、电子手表、蓝牙耳机等),装入密封袋(考务组提供),写清姓名,由工作人员清收(面试结束后归还考生)。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培训,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待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待,不得自由活动。
4.考生按照分组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分别进入对应考场后,先将身份证、准考证交给监督员,再报告本人考场号及面试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毕业学校等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限时1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后,由主考官宣读引导语,之后开始计时,考官宣读考题,考生回答问题。答题剩余1分钟时,考场核分员进行提醒;计时满15分钟时响铃,停止答题。答题全部结束后,考生应报告“回答完毕”。(考场内考生席配备草稿纸和签字笔,考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
6.考生面试结束,在考场门外等候,待后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引导员引导下进入面试考场听分,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取走身份证,准考证不再归还考生。考生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候考期间不得中途退场,如退场,视为弃权,不得再次进入考区内。)
7.考生要遵守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和纪律而影响面试。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劝阻无效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8.请考生于6月19日17时前与我单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4-73821691,孙老师;024-73822575,吴老师),确认参加面试。
9.院内停车位置有限,请考生选取合适的交通方式出行。
附件 1.2024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6月22日上午)
2.2024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6月22日下午)
3.2024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流程图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