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健委制定了《辽宁省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辽宁省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量统计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发布时间:2023-08-01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健委制定了《辽宁省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辽宁省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量统计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