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
机关职能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是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起草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督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

(二)领导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省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省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

(四)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规划指导全省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省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六)负责全省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七)协同指导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拟订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指南。

(八)负责全省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应当强化对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网络,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将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科研支撑体系,健全决策咨询体系,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十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与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移交转运和协作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