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在医疗单位推行“患者评价器”的建议(第14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02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1743

 

 

关素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疗单位推行“患者评价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建议是站在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健康辽宁建设的高度,针对目前全国范围内医患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现实问题,吸取银行、电信等窗口单位的有益经验,经过细致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很有价值的宝贵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和谐医患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将您关于在医疗单位推行“患者评价器”的建议落到实处,我委在《关于印发辽宁省直医疗机构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17121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17122号)中明确要求,“鼓励开展患者评价工作。 鼓励开展预约诊疗后患者评价工作,患者通过预约网络平台对医疗服务进行点评,积极配套相应的评价制度,将患者评价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促进医务人员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为。省直医疗机构及各市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需在5月底前完成一次患者就医角色体验,6月上旬提交患者就医角色体验报告。”将您的建议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积极推广。

同时,近年来我委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为契机,不断丰富改善医疗服务内涵,提升全省医护人员素质,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和谐医患关系。我委积极在全省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重点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窗口单位开展为期三年的“优质服务杯”活动。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结合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青年医务人员岗位大练兵为抓手,在医疗卫生行业中强化重品行、精业务、善服务、遵法规的行业风向,牢固树立生命至上,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保障安全的行业品质。我委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全省青年医护人员岗位技能训练与竞赛,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开创全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衷心感谢关素霞代表对我省医疗卫生工作给予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我委将带领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和改善医疗服务各项措施,并将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好做法,好措施转化为医院的制度,为医疗机构扎实开展行动计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基础。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委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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