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完善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机制的建议(第10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25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176

                           

尊敬的林海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阐述的“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是医改的基本原则,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枢纽,承担着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一直是我省医改工作的“短板”,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原有近半数乡镇卫生院转为承包或民营性质。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2013年开始采取新建、回收、整合等途径,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的目标。贴别是近几年来,持续加大对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力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建立起体现公益性的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医疗保障投入45.8亿元。连续7年提高了新农合筹资标准,2016年政府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20元,2017年将提高到450元。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源于医保基金的医疗收入。

二是公共卫生投入6亿元。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新增部分向村医倾斜,人均服务经费标准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6年的45元,2017年将提高到50元。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投入5.4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确保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统筹解决村医养老问题,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解决其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医改以来,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达437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931个,总投资12.5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26亿元)沈阳投入近1亿元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彩超、DR等设备。大连投入2740万元完成54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鞍山、抚顺、辽阳等地区多方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7年,为继续完善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向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申请报批了10个县级医院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25亿元。目前,我委正在起草《辽宁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方案》,拟向政府分3年共申请3亿元建设资金,用于全省未得到过中央及各级政府资金支持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标准化建设。

五是投入2.5亿元加强人才培训。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进修教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启动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注重培养全科医生。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适当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养老待遇,有效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六是积极争取国家基层卫生信息化项目支持6000万元。开展了全省统一的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五项业务为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工作,为基层信息化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基础设施,规范了专网建设,安装了全省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服务水平,全面解决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短板问题。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全省14个市全部完成了项目试点验收工作,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整合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五项业务为一体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在线运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关数据正在逐步向省平台汇聚,全省进入五位一体信息系统软件全面应用新阶段,“互联网+基层卫生”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共有540个乡镇卫生院、3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72个村卫生室、69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上线运行。

七是按照我省的医改方案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辽宁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辽人社发[2010]3号)和《关于辽宁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2号)文件精神,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均已实施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达到了同级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保障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八是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2016年,省财政筹集资金4.8亿元,重点支持乡镇卫生院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综合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以及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运行。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大力支持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才培养,鼓励各市扩大从医学院校招募支医人员的规模,充实基层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的医护力量,完善乡镇卫生单位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全面提升乡村医生诊疗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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