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在大型公共场所配置体外自动除颤器(AED)的建议(第13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25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1727

                            

滕雅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型公共场所配置体外自动除颤器(AED)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增加,心源性猝死的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实践证明在大型公共场所配置AED能有效降低院外心源性猝死的死亡率,因此在大型公共场所配置和使用AED非常必要。在欧美国家AED的普及工作已有较长的时间并且初具规模,而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2007年北京首都机场候机厅等处安装了AED,标志着AED在我国的正式启动,随后天津、上海、杭州、海口和成都等城市也相继开始在重点公共场所推广AED的配置和使用。

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推进健康辽宁建设,将开展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列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辽宁省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把其作为政府的民生工程全力推进,其中把AED的配置和使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中要求在机关、学校、地铁、酒店、商场、运动场(馆)、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区域和公共场所,针对心脏猝死等高危疾病,扩大和增加卫生急救设备及急救药品的投放范围与种类数量,合理配置和推广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腹式提压心肺复苏仪等卫生急救设施设备,加大宣传和使用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卫生急救设施设备的关键作用,力争到2020年,实现各设区市主要公共场所均配备卫生急救设施设备和急救药品。同时在《健康辽宁“2030”纲要》中也提出完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及人群密集场所急救设施建设及设备投放,到2030年公共场所每万人AED配备率达到1-2台。

目前我省沈阳市和大连市已经在重点公共场所推广AED的配置和使用,其他城市也将陆续开展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与有资质的公司合作,策划在全省重点公共场所中配置AED,同时招募志愿者开展心肺复苏、AED使用技能等急救知识培训,并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保证此工作能够稳步推进。另外省财政厅也将积极研究并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在公共场所配置AED项目的必要性,争取相关经费支持。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52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