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建成东北健康医疗产业中心的建议(第13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1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18〕30号

 

 

孙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建成东北健康医疗产业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医改不断向纵深推进,我省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实现较快提升。但是,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仍旧突出,医疗机构布局和能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还有差距。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着眼于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改革,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主动调整医疗资源的结构与布局,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出台了《“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强化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化、技术辐射和管理示范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我国医疗技术水平与国际并行,不断提高我国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照每个省遴选在医、教、研、防、管理均具有领先水平的综合医院,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据覆盖面积和人口分布现状情况,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每个区域遴选医、教、研、防、管理均具有领先水平的医院。《规划》明确要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一个适宜规模的医院为主体,联合本区域内其他医院(含1家中医医院)共同承担区域中心的功能和任务。主体医院具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覆盖与其职责任务相对应的临床主要专科;满足疑难重症诊疗需要,专业构成、病种分布和患者来源合理,并符合相应中心的设置标准。

  2015年省政府出台《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明确提出:依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建设全省医疗中心,依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全省口腔专科医疗中心,鼓励支持其建设国家级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级口腔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对推进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建设东北健康医疗中心给予了宏观规划层面的支持。

  辽宁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积极支持中国医科大学依托附属第一医院、盛京医院和口腔医院等在东北地区医疗能力龙头优势和学科专业优势,整合提升沈阳市属医院医疗资源,全力建设争取获批1个综合性“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口腔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

  为此,2016年时任省长的陈求发书记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进行会商,专题就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问题充分沟通,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支持中国医科大学相关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我委主要领导曾带队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2017年,我委组织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进行等级医院评审,并评审为三级甲等医院。

  2017年,我省申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全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症医学专业项目建设单位,已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共获得国家1.5亿元资金支持,用于科研平台、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四个方面的建设。今后,省卫生计生委将重点支持中国医科大学相关附属医院争取国家相关建设项目。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正陆续出台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各类别的设置标准,另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目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盛京医院和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准备,带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标准正式下发后,我委将积极组织相关医院争取区域医疗中心。

  同时,我委积极支持沈阳市建设沈阳国际健康医疗服务中心,整合中国医科大学现有高水平临床专科资源,与国际高水平医疗机构合作,打造高端专科医疗服务平台,满足国内、外患者对于高水平、国际化医疗服务的需求。提升涉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营造良好的国际化生活环境、改善辽宁省营商投资环境和推进城市国际化作出贡献。

  非常感谢您对医患和谐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也诚挚欢迎您以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董睿 电 话:23392013

  传 真:23388920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