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设“辽宁省卒中急救地图”的建议第13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1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18〕34号

 

 

徐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辽宁省卒中急救地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政策建议对于我省做好卒中中心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同时,我省围绕以上内容也提出并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

  2016年末,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35号),明确要求各地按照《指导原则》积极开展卒中中心建设,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2017年5月,我委制定了《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辽卫办发〔2017〕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件),对全面规范我省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构建标准、高效、统一的卒中救治网络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和实施路径。

  一、提升认识,确定规划布局

  2017年6月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科学施策、合理规划、优化布局,制定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加快卒中中心建设。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将卒中中心建设纳入医院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救治效果。争取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建成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卒中中心,注重发挥整体医疗服务效率, 实现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双向转诊、防治结合的脑卒中分级诊疗模式。探索成立专科联盟模式的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充分发挥各级卒中中心的协同作用,提升脑卒中综合救治能力,形成补位发展模式,让卒中患者能够得到及时、规范、有效、连续的诊疗服务。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卒中患者快速救治网络。

  二、分步实施,明确任务目标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各相关组织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指导原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卒中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2018年6月底前,沈阳市和大连市要完成建立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至少1家,辖区内每个县(市、涉农区)要完成建立二级医院卒中中心1家;其他市要完成建立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至少1家,鼓励辖区内至少有1个县(市、涉农区)完成建立二级医院卒中中心1家。2019年7月底前,尚未建立二级医院卒中中心的县(市、涉农区)要分别完成建立1家二级医院卒中中心。到2020年,全省100%的县(市、涉农区)完成至少有1家符合要求的二级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任务,100%的市完成至少有1家符合要求的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任务。省级综合医院要全部完成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建设。

  三、加强培训,提升医院能力

  149号文件明确提出,我省卒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应接受脑卒中防治技术培训。为全面提升专业培训水平,积极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2017年,我委公开遴选确定了省神经内科专业医疗质控中心、省脑卒中控制中心、省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等专业组织,全面启动专业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快速提升神经内外科、急诊抢救、神经影像、神经介入、血管神经、康复科相关专业能力水平,为加快推进卒中中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四、强化考评,规范科学管理

  为全面加快对各市实施二、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建设的督促和指导,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辽宁省卒中中心验收评定标准(试行)》,2018年5月正式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医院卒中中心建设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18〕236号),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预计6月中旬各市完成自评,6月底前省级验收组赴各地开展现场验收和指导工作。

  今后,我省将在进一步实现覆盖预防-急救-治疗-康复全周期的卒中健康管理方面采取有效举措,全面提升我省脑卒中防治水平。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卒中中心建设成果,发布区域胸痛救治地图,引导群众快速、合理就医。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卒中中心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也诚挚欢迎您以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胡淼

  电话:18900915057,传真024-23388057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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