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建〔2018〕52号
刘学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辽西医疗中心地位助力健康辽宁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赞同您对辽西地区医疗资源存在问题以及辽西医疗市场面临困境主要原因的分析,省政府已经出台了《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上述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度重视,在开展对全省各地医疗资源配置的宏观规划中,对辽西地区给予了规划方面的倾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相关规划指标已落实在各市区域卫生规划中,目前各市区域卫生规划均已由各市政府正式出台。
二、对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大对辽西医疗的支持力度,在人才引进上给予政策倾斜方面,省委刚刚出台的《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将《实施人才服务辽西北计划》正式列入:一是支持鼓励辽西北地区涉医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在实施自主招聘人员时,可到国内“双一流”高校、具有本行业专业特色的国家重点院校采取考核方式,现场签约,招聘引进博士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二是加大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对辽西北地区的基础性、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支持力度。在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博士后集聚培养工程”中,注重选拔辽西北地区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培养和择优资助。三是支持辽西北涉医高校、医院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成功设站(基地)单位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其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生活补贴。四是在实施“三支一扶” 招募计划中,扩大医疗岗位服务辽西北地区比例,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支医力度,充实辽西北地区涉医人才队伍,缓解基层人才短缺矛盾。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辽西医疗中心,要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的人才引进政策,实施好人才战略,合理开发利用才资源,大力培养和打造高水平人才队伍。
三、在财政支持方面,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要求,省财政厅等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集资金,支持辽西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是制定并完善医改投入向辽西地区倾斜政策。2017年省财政筹集补助资金82.3亿元,用于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共卫生支出。在资金分配上,省财政主要根据财力状况和负担人口所占比重等因素,及时调整和提高对包括辽西地区在内的财力状况困难地区的补助标准和水平;同时,对义县、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等全省10个欠发达县的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元,进一步加大省财政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二是筹集卫生计生人才培养补助资金2.5亿元,支持全省包括辽西地区在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养和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工作,优化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促进人才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省省情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筹集省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725万元,支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对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第三医院运行给予亏损补贴。
今后,省财政厅将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继续支持辽西地区卫生计生人才培养,鼓励发展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提升辽西医疗中心地位,助力健康辽宁建设。
四、在项目建设和学科建设方面,2009年以来,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抓住中央启动医改、扩大内需、加大卫生事业基本建设投入的历史性机遇,把辽西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作为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大了投入力度。“十二五”时期,经过积极努力,共争取中央投资8.5亿元,支持了锦州市、朝阳市和葫芦岛市的1496个卫生项目建设。“十三五”时期,2016年、2017年,又争取中央投资4.6亿元,支持了辽西地区的45个项目建设。2017年省政府出台了《全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同年又开展了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工作,重点对辽西地区未达标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倾斜。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我省辽西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在推进整个辽西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高度重视区域医疗中心的发展,批复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扩建近12万平方米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安排省本级投资1550万元,改善该院基础设施条件。目前,国家有关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建设方面,主要是优中选优的优势培养项目,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辽西医疗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打牢专科建设基础,根据自身专科优势项目,提升相关重点专科核心竞争能力,尽快达到国家有关项目遴选的基本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安排省本级投资,对辽西地区符合国家专项要求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其发展优势学科、特色学科。
五、在防止沈阳、大连的大型医疗机构向辽西扩张方面,《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已经明确提出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的要求,要求大型公立医院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内涵型发展。在省直大医院床位增加和分院建立的问题上,省卫生计生委将严格审批。同时,辽西医疗中心要不断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提升自身在辽西地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真正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
六、在全省医疗区域划分方面,《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将全省分为辽宁中部、辽南、辽西三个医疗区域,其中将阜新、盘锦两市划归了辽宁中部医疗区,这是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和全省医疗辐射和交通发展的现实制定的。作为行业规划必须服从于总体规划,按照辽宁省已经制定的“沈阳经济区”的区域发展战略,阜新是沈阳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将阜新纳入辽宁中部医疗区。考虑到全省区域地理位置、高铁和高速公路的发展状况、目前各市外转患者的基本流向和各医疗中心的辐射能力,将盘锦也划归辽宁中部医疗区。而这一医疗区域划分,是在充分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您的意见我们将给予充分尊重,待下一规划期制定相关规划时,我们将充分考虑。
七、关于打破地方医保政策保护主义的问题,我们将对此保持高度关注,积极指导各地制定好相关医改政策,在深化医改的同时,保持相关政策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维护好各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基本利益,避免出现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