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新农合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第13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28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18〕31号

 

马家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新农合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安排,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4年开展试点以来,始终坚持惠民、便民的工作宗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从保障大病起步,逐年提高筹资标准,完善补偿方案,创新保障机制,改革支付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新农合制度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一、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近几年,我委先后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下发有关加强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等文件,多次要求各地规范基金使用、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工作。一是指导各地认真做好新农合基金的预算执行和管理工作,增强基金收支计划性,加强预算约束力,推进基金管理公开透明。二是加强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内部建设,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稽查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堵塞基金管理漏洞。提高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工作效率,及时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资金,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定期组织全省开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和抽查,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完善新农合基金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定点医疗机构法人,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检查、审计,加大对乡、村两级门诊和县、乡两级住院及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审核力度,建立健全补偿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依法严惩,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二、推进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要求,确保2017年年底前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直接结报的任务目标,强力推进全省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及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我省印发了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基金补偿、住院费用即时结报、即时结算预付金等管理办法和制度以及辽宁省参合农民工、参合双创人员、参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实施方案。目前,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进展顺利,全省141家机构具备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功能,省、市及所辖的县(市、区)三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省级平台完成与19所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国家新农合平台联通。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省内异地就医同步即时结报以及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覆盖除西藏以外所有省市。全年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患者住院超19261人次,结算达16841人次,覆盖了全省14个地市、98个统筹区,新农合累计补偿达12535万元,增强了群众看病就医结算“获得感”。

  三、稳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和有效运行

  实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完善新农合管理的重要措施。100%统筹地区均开展不同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住院按疾病分组付费(DRGs)、单病种定额和限额付费、按床日付费、住院总额控费和门诊总额预付等。2018年我省将县级公立医院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纳入省市政府卫生计生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全省44个县89所县级公立医院现已均制定并出台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方案,25所实行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成功结算,对新农合基金的宏观调控作用初见成效。

  四、加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杜绝重复参保和重复补助问题发生

  2018年3月17日,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全国两会上获得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医保局)即将成立。新组建的国家医保局,整合了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计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以及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按照中央决定,省一级的改革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年底前基本调整到位,2019年3月底地方机构改革基本完成。近期辽宁省委和省政府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省卫生计生委多个部门组成的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相信随着我省医保局成立之后,会推动整个医保体系发生变化,能够逐步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并轨,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定点机构、医保目录、基金管理,各地经办机构管理水平也将普遍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进一步均等化,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衷心感谢您对新农合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新农合工作的意见,坚持卫生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强化政府职责,结合广大农民看病就医需求,努力完善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参合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参合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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