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将儿童近视筛查和防治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建议(第146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4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陈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儿童近视筛查、防治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视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防控儿童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我省高度重视儿童近视防控工作,儿童眼保健管理相关工作是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截止2018年底,我省对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率达到了85%以上,达到了国家的要求。为切实保护我省儿童视力健康,近年来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我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阜新、朝阳和盘锦等7个市的84所学校、39所幼儿园,对3.3万名儿童青少年进行了近视调查,成立了由卫生健康、教育和财政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省疾控中心和专业眼科医院专家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家技术指导组,全方位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我省近视调查工作获得国家督导组的一致好评和充分肯定。

  三、实施学生常见病监测。省卫生健康委自2017年起,在沈阳、鞍山和阜新三个市开展了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项目,通过收集监测点学校基本情况、监测学生视力及近视相关行为、调查学校教室采光、照明等卫生状况,以了解不同年龄段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的基本状况及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为科学研判学生近视主要风险,进而采取有效健康干预措施和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提供依据。2019年,扩大至14个市实现市级监测全覆盖。

  四、健全眼保健医疗服务体系,规范诊疗流程。根据“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将眼保健服务纳入医疗服务体系整体发展中,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委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省人民医院等省内知名医院开展培训工作,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及护理人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的服务。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将“基层医生眼保健综合培训项目”列为省级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之一,由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牵头实施,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学校保健医师参加培训,内容包括学生眼保健、近视筛查等防治儿童近视相关诊疗知识,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

  五、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顺利实施。一是2018年投入资金13.2亿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二是2018年投入资金8.5亿元,支持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改革、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推广应用等措施,提高医疗机构眼健康服务能力。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省卫生健康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儿童健康档案。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要求,继续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健康档案,鼓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实现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要求各地加强与教育部门衔接,确保0-6岁儿童健康档案中儿童视力健康档案相关内容在儿童入学时完整、准确、顺利提取,并及时移交,将新增的“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人数”、“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数”、“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人数”等统计指标按要求录入《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中,并对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率汇总统计,强化分析利用,科学推进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眼病防治能力。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规范诊疗流程,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进行科学验光、检查、矫治,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三是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并采取干预措施。持续收集学生健康相关数据,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利用,协助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对筛查出的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儿童青少年,积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科学干预措施。四是搭建眼健康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眼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充分发挥各类新老媒体作用,采取有效形式普及眼健康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加强学校、家庭、社区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宣教,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青少年近视防控氛围。六是积极推动并配合省教育厅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探索性工作。与省内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和眼科专科医院建立合作共建机制,依靠信息化手段建立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电子档案体系,全面监控眼健康状况,针对高度近视、度数增长较快等异常病例预警提醒和个性化诊疗建议。

  省财政厅将按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继续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省广播电视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宣传优势,积极组织协调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尤其是依托辽宁广播电视台省级广电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新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辽宁广播电视台将通过教育·青少频道的《新知》和《新知开讲》等栏目,持续关注青少年健康,特别是近视眼防治、用眼卫生等问题,积极与学校、医疗部门联系,邀请专家讲解,宣传青少年用眼健康常识和方法,积极推动青少年健康用眼,营造各方参与、专家指导、学校与家庭教育、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青少年近视防控氛围。

  省扶贫办将积极配合将儿童近视筛查、防治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特别是将农村贫困家庭儿童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畴。

  感谢您对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